主 题:准生证如何办理
姓 名:欣慰 日期:2010-09-04
电子邮件:85821789@qq.com
留言内容: 你好;我和我老公大学毕业以后,户口全签到咸阳市(单位的集体户口),现在两人都在外地工作;08年在咸阳登记结婚;现在头胎怀孕。请问像我们这样的情况准生证需要在什么地方办理?需要什么证件?可以找人代办吗?
非常感谢知情人回帖! 回复:你好。
您自身的情况说的不明确,请拨打我们的咨询电话029-12356。感谢你的支持。 |
主 题:关于独生子女家庭的医保问题
姓 名:中国民工 日期:2010-09-03
电子邮件:zqgxinxiang@soho.com
留言内容: 你好。我和妻子是三原县马额镇人,都属于农村户口。我们97年结婚,98年生了一个孩子,并且给孩子办理了独生子女证。我和妻子长期在西安打工有18了。孩子随我们夫妻在西安上学已经都上初一了。现在农村实行了医疗保险,我和妻子也希望能够享受到医疗保险,于是我父亲多次去给我们办理,办事的人说,我们属于独生子女家庭,不予以办理,不用交钱(听说是一个人交10元/年)。那么我们的医疗怎么来保险呢?具体情况请予以解答。谢谢。 回复:您好。
您的问题请咨询户籍所在地的合疗办。 |
主 题:孩子户口问题 匿名 日期:2010-09-02
电子邮件:478463582@QQ.COM
留言内容: 计生委领导好!
我是旬邑县农民,我08年结婚,我们家小孩2010年5月3号出生,我老婆1985年出生,我们属于晚育。现在户口办不了!村委会不出证明,原因是我们没有参加三查两清工作,要交罚款500元后才能开!请问是否有此项规定?陕西省计划生育管理条例第20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制订村(居)民计划生育公约,与无固定工作单位的已婚育龄夫妻签订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合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配合做好住宅小区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我们并未收到任何通知。第46条规定:农民和城镇其他人员实行晚婚晚育的,由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59条规定:未按规定参加孕情检查或者提供孕情检查证明的,由县级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就此条,我们并没有接到县级以上行政部门给予的警告。第六十三条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未依法执行计划生育有关奖励、优惠规定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回复: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反馈至旬邑县计生局,请联系旬邑县计生局029-34422173。 |
主 题:独生子女保健费如何领取?
姓 名:桃子 日期:2010-08-31
电子邮件:tz584@163.com
留言内容: 您好!我的一个朋友是咸阳人,他于2008年生了一个孩子,并办理了独生子女光荣证,可是从来没有领取过独生子女保健费。请问咸阳现在的独生子女保健费每月多少钱,并在哪里可以办理领取手续。谢谢! 回复:您好。
您的情况说的不明确,请拨打我们的咨询电话029-12356。 |
主 题:丢失“独生子女证”,如何开具证明?
姓 名:陈哲 日期:2010-08-17
电子邮件:jasonchen_sino@hotmail.com
留言内容: 您好!
我父亲将于今年10月办理退休,届时需要出具独生子女证。但是,我父母在离异后将我的独生子女证丢失,且我本人(32岁)户口已由咸阳转至青岛。
请问,我或我父亲该怎样补办相关独生子女证明,以享受国家相应政策。
非常感谢您的回复。 回复:您好!如你父亲的户口并未迁离还在当地,在原办证机关即可补办相关证明。
如还有疑问,可电话咨询029-12356。 |
主 题:关于领计划生育服务卡 匿名 日期:2010-08-13
电子邮件:tianyue828@126.com
留言内容: 我是初婚第一胎,已经怀孕6个月了我是咸阳秦都区钓台镇的集体户口,能在钓台计生办办理计划生育登记吗?能免费领取计划生育服务卡吗,如果他们不给办,我该杂办? 回复:这位同志:你好!
你所提出的问题,按照2009年7月1日颁布的新的《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省条例》中规定我省已取消一孩准生证制度,实行一孩生育报告制,免费领取计划生育服务卡。你也可以登录陕西省人口网查阅。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 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2、 结婚证;
3、 你丈夫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如还有不明白的,可以电话咨询029-1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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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准生证
姓 名:张婷 日期:2010-08-13
电子邮件:xinqing808@yahoo.com.cn
留言内容: 《想咨询下,现在生第一胎必须办准生吗?是给孩子报户口时要准生证吗?我老公是渭城区的集体户口,我是礼泉的户口,请问是否可以在咸阳办理?具体该如何办理?谢谢》
首先很感谢您回答我上面的问题,其次,我现在已经在我们礼泉领取了免费分娩卡,那个是不是就相当于告知了呢?那么是不是就不用办准生证了?那给孩子报户口都需要什么手续呢?谢谢
回复:张婷女士:你好!
按照2009年7月1日颁布的新的《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省条例》中规定我省已取消一孩准生证制度,实行一孩生育报告制,免费领取计划生育服务卡。你已领了免费分娩卡,同时你应该已经领取了计划生育服务卡,也就是说已经告知你们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委会、居委会,并向你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进行了生育登记。你也可以登录陕西省人口网查阅。
至于办理报户的手续,请你咨询所在地的户籍部门。
如还有不明白的,可以电话咨询029-1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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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准生证
姓 名:张婷 日期:2010-08-11
电子邮件:xinqing808@yahoo.com.cn
留言内容: 您好!
我想咨询下,现在生第一胎必须办准生吗?是给孩子报户口时要准生证吗?我老公是渭城区的集体户口,我是礼泉的户口,请问是否可以在咸阳办理?具体该如何办理?谢谢 回复:您好!按照《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二条 实行生育第一胎子女登记制度。 夫妻生育第一胎子女的,应当在怀孕后至孩子出生一个月之内,告知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并向女方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生育登记,免费领取计划生育服务卡。 |
主 题:咨询准生证办理! 匿名 日期:2010-08-06
电子邮件:258485428@qq.com
留言内容: 尊敬的领导,我想咨询下,我是宝鸡市的户口,我爱人是延安的户口,我们在咸阳工作,在咸阳结婚两年了,现在爱人怀孕五个月了,要办理准生证,可不知道具体步骤,能否详细的告诉我们怎么办理好吗?麻烦你们了,谢谢啊! 回复:这位同志:你好!
你所提出的问题,按照2009年7月1日颁布的新的《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2009年10月1日国务院令《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省条例》中规定我省已取消一孩准生证制度,实行一孩生育报告制,免费领取计划生育服务卡。不知你是否问一孩的准生证办理情况。但是你可以登录陕西省人口网查阅。
根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生育登记。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 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2、 结婚证;
3、 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如还有不明白的,可以电话咨询029-1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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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如何办理准生证明?
姓 名:葛先生 日期:2010-07-27
电子邮件:
留言内容: 你好,我的户口是咸阳某单位的集体户口,老婆的户口是阎良的农村户口,请问如何办理准生证明?在咸阳生孩子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回复:葛先生,您好!
你所提出的问题,按照2009年7月1日颁布的新的《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省已取消一孩准生证制度,实行一孩生育报告制,不知你是否问一孩的准生证办理情况。但是你可以登录陕西省人口网查阅。
根据《条例》,第一个孩子无论在什么地方出生,都要向女方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生育登记,免费领取计划生育服务卡。如还有不明白的,可以电话咨询029-1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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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办理二胎准生证 匿名 日期:2010-07-23
电子邮件:xwangmm@yahoo.com.cn
留言内容: 你好,我是离婚有一子的,儿子归前夫.今年再婚,丈夫是初婚.符合第27条办理准生证.
第二十七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要求再生育子女的夫妻,持下列证明材料向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经乡牗镇牘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审查核实,并报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查批准,领取生育证后,方可生育:
(一)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二)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育和收养情况证明;
(三)符合本条例规定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请问关于第三条的其它有关证明材料指什么?
另外,必须本人办理吗?还是可以代办?现在外地,回去一次不容易啊.谢谢 回复:这位网友,您好!
根据你所述的情况,办理二胎生育证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l、本人写出书面申请;
2、结婚证、户口簿、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双方的婚育情况证明;
4、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5、可以让你的亲属代办理。
另外请注意:待二胎指标批准后,方可怀孕。若生育后,婴儿去向不明或怀孕后擅自终止妊娠的,收回二胎生育证,不再安排生育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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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赐我重生,福泽千秋
姓 名:天赐良媛 日期:2010-07-20
电子邮件:cncn9527@163.com
留言内容: 尊敬的计生协会各位领导,各位工作人员,你们好:我是礼泉县一名腭裂患者的家长,我的女儿于2009年09年14日在咸阳接收了由贵单位组织的“微笑联盟”的免费手术,对此,我们一直感恩于怀,在感谢政府体恤民生的同时,也深深的被你们那恪尽职守的工作作风所感动。现在能像你们这样真真正正“福为民所谋”的国家干部已经不多了。非常感谢你们。手术完成了,本想着以后可永享天伦。但是偏偏祸不单行,孩子术后出现了并发症,需要二期手术,现在孩子已经2岁了,应该是最佳的手术治疗期。我们不贪图国家的一再免费资助,我们只是觉得有国家出面手术的效果会能好点。手术完后,你们计生协会的工作人员曾几次和我们联系,关切的询问有关孩子康复情况,我们很是感谢。因为我们夫妻经常在外打工,几个月前时间听家里人说相关的工作人员去老家调查了,说是还有一次治疗行动。因为对此事不是很了解,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接受手术,如果不行,我们便自行安排去其他地方做,毕竟孩子一天天长大,压力也一天天剧增。恳请你们在工作之余过问此事,如果方便请将国家或者贵协会后期的有关唇腭裂治疗安排告知,以便我们根据情况选择,同时如果需要收取费用的话我们也可以接受,毕竟用金钱来换取一个人的重生,我觉得是值得的,哪怕再辛苦,也是值得的。谢谢你们。15091060861. 回复:您好!收到您的闻讯后,我们于7月26日联系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国际合作部得知,该部近期无唇腭裂救助计划,为了孩子早日恢复健康,请家长尽快联系有资质医院进行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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