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题:三查害人不人浅,
姓 名:小峰 日期:2010-03-05
电子邮件:SXXYWANGFENG@126.COM
留言内容: 我在外打工多年,却每年让回家做四次,让人费时费钱,三查流于行式,现在想让生都不生,职能部门只会罚钱吗,办一个生育证明,烦死了 回复:您好。
我市为每年四次对育龄妇女开展“三查”服务,即孕情、环情、病情检查,主要目的是及时发现被检查者的孕情、环情和病情信息,有利于意外妊娠者的及时发现并采取补救措施,有利于对政策外怀孕行为加以控制,减少政策外生育,也有利于育龄妇女及时发现妇科疾病并加以治疗,从而提高广大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水平。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明确规定,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下列基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一)孕情、宫内节育器安全情况监测;
(二)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
(三)人工流产、引产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
(四)输卵管、输精管结扎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
(五)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诊断和治疗;
(六)经批准施行的输卵管、输精管复通手术。
这里说的“免费”含流动人口,不知你说的费钱是怎么回事?
《条例》还明确规定,未按规定参加孕情检查或者提供孕情检查证明的,由县级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替代他人参加孕情检查或者提供虚假孕情检查证明的,由县级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对当事人分别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职能部门罚钱应该育龄群众是违反了相关规定,否则,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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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网站回复速度事宜 匿名 日期:2010-02-06
电子邮件:xacyan@126.com
留言内容: 为什么在这个网站提问好几天了都没有回复,一般多久才能看到回复的结果呢?难道一个月就回复几起吗?不会效率这么底吧! 回复:您好。部分群众咨询的问题我们需得到所属县区的回复后才能再回复。对于我们工作给您带来的不便感谢您的支持和谅解。 |
主 题:流动人口办理准生证问题 匿名 日期:2010-02-04
电子邮件:xacyan@126.com
留言内容: 女方是乾县农村户口,男方是平顶山市户口,俩人现均在福州工作,目前已怀孕,听说咸阳一胎不用办理准生证,那么,小孩如果在福州出生,没有准生证福州医院会给办小孩出生证吗?
另外,在福州公司已有办理社保(内含生育保险),到小孩出生后可以在福州办理报销手续吗?到时办理报销还会需要其它证件吗? 回复:您好!陕西省实行生育第一胎子女登记制度,应当在怀孕后至孩子出生一个月之内,告知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并向女方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生育登记,免费领取计划生育服务卡。持服务卡到孩子出生医院办理出生手续,能否在福州办理报销手续,请你咨询当地政策规定,目前,我省实行持卡免费接生。 |
主 题:一台准生证怎么办理 匿名 日期:2010-01-29
电子邮件:yixing-11@163.com
留言内容: 你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是2008年结婚的,我老婆的户口在秦都西张村,我的户口在宝鸡麟游县人才中心,请问怎样办理一台准生证? 回复:您好!按照《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二条 实行生育第一胎子女登记制度。 夫妻生育第一胎子女的,应当在怀孕后至孩子出生一个月之内,告知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并向女方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生育登记,免费领取计划生育服务卡。 |
主 题:办理准生证或者婚育证明? 匿名 日期:2010-01-26
电子邮件:micklesl@163.com
留言内容: 我家是兰州,爱人是咸阳的,08年结婚的,爱人户口一直没有迁移,现在爱人怀孕了,想在兰州生产,需要办理准生证,因为我们查看到现在准生证可以通用,在兰州办理也可以,在咸阳办理也可以 。但是爱人的社区里面说:咸阳规定必须在女方户籍所在地办理,也就是咸阳。我们给他们了我的婚育证明,他们直接给我们办理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这个在兰州不能用的,必须是计划生育服务证(准生证),请问这个怎么办? 回复:您好!您所领取的计划生育服务卡在全国也是通用的,请您与双方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调解决。 |
主 题:计划内二胎未办准生证我该怎么办
姓 名:沙漠 日期:2010-01-22
电子邮件:724643958@qq.com
留言内容: 我再婚前已有一个儿子,归女方抚养,妻子未生育过,娃出生了,没有办准生证,办事处不给开上户介绍信,那我该去区计生办都办什么手续,有什么处罚,具体罚款多少。 回复:您好!按照《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六十条规定:符合再生育规定,未申领生育证怀孕的,由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责令补领生育证;拒不补领生育证生育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
主 题:计生政策为啥老落不实?
姓 名:赵福寅 日期:2010-01-20
电子邮件:
留言内容: 陕西省计生新条例规定从09年7月起,对城镇退休的独生子女的父母,年龄在60岁(女55)周岁以上的,每月按全省在职职工平均工资5%增加。此问题我在去年8月份已向贵网提过,焉何时至今日不见实施。
许多政策只见颁布,不见施行,莫非口惠而实不至,哄哄老百姓而已。 回复:您好。经过我们与陕西省人口计生委联系得知,该政策的具体措施已经初步拟定,但要等省人大会议审议通过后才能执行,省人口计生委正在协调中。 |
主 题:什么破网,对群众反映的开一胎证明乱收费问题不理不采 匿名 日期:2010-01-14
电子邮件:changkonghu@126.com
留言内容: 我们反映武功长宁镇计生办开一胎准生证明收取110元的事一直无人管,这网不是形式是什么。太破了 回复:您好。您的问题已经过我们的处理流程,并已回复。感谢您的监督。 |
主 题:集体户口如何办理准生证
姓 名:赵克兢 日期:2010-01-11
电子邮件:905553514@QQ。com
留言内容: 你好!
我想咨询一下我是集体户口该如何办理准生证。
谢谢!
回复:您好!您提的问题不太明确,请您拨打我们的阳光服务热线(12356),工作人员负责给您解答。 |
主 题:武功县长宁镇开一胎准生证明要收100元
姓 名:愤慨 日期:2010-01-11
电子邮件:364828385@QQ.com
留言内容: 群众住院分娩时需一胎准生证明,而我们长宁镇计生办在出具一胎准生证明时要收取100元,还要强行带一本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收取10元(书后定价为1元),共收取110元。我们到县计生局问说不收费,但他们不管。试问计生委一下这一违规收费谁来管?难道要要国务院管吗?望上面派人下来查查。 回复:您好!对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及时转武功县计生局进行了查处。经调查了解,您所反映的问题属实,武功县计生局对长宁镇计生办乱收费的现象提出了严肃的批评并在全县予以通报,要求两天内退还所收的上环保证金及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工本费。请您及时去长宁镇计生办领取所收的保证金,感谢您对计划生育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
主 题:准生证 匿名 日期:2009-12-29
电子邮件:jiangjiang879@163.com
留言内容: 工作人员你们好!我上次的问题你们回答了。可是我还是不明白,为什么我们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抚养权我们都没有,新组建的家庭我们没有子女,为什么就不能生育? 回复:您好!按照现行的《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再婚夫妻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一)一方再婚前已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二)一方再婚前合法生育两个子女后丧偶,另一方未生育过的;(三)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且该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父母可以再生育的。因您不符合以上再生育条件,所以才不能生育。 |
主 题:咨询(准生证)
姓 名:王先生 日期:2009-12-22
电子邮件:zhangyi2007@sohu.com
留言内容: 领导同志:好,我的孩子刚出生10天,现在领准生证,街道办要交罚款,但是按照今年7月1日起施行的《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实行生育第一胎子女登记制度。夫妻生育第一胎子女的,应当在怀孕后至孩子出生一个月之内,告知双方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并向女方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生育登记,免费领取计划生育服务卡。
按照条例我们没有超过期限,收罚款是否合理。 回复:王先生你好。从你反映的情况看,你应该是第一胎,按规定第一胎是不需要准生证的,只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告知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并向女方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生育登记,免费领取计划生育服务卡即可,街道办要你交罚款是不合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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